当你对上海公积金贷款的审批结果不服时,可以申请复议。复议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:
申请复议
在收到贷款审批结果后的15个工作日内,向审批机构(即贷款受理银行或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)提出复议申请。申请书应说明复议请求、理由和相关证据。
受理复议
审批机构收到复议申请后,会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受理。受理后,会向申请人发出复议受理通知书,并告知复议时间和地点。
复议审查
复议委员会由审批机构、人社部门和专家组成。复议委员会将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,并根据贷款政策、办事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。
作出复议决定
复议委员会将在审查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议决定,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。复议决定分为以下几种情况:
维持原决定
变更原决定
撤销原决定
复议结果的执行
复议决定一经作出,即具有法律约束力。相应机构应根据复议决定执行。
需要注意的事项
复议申请应符合法定形式和内容要求,否则可能会被驳回。
复议过程中,申请人可以提供相关证据支持自己的请求。
复议决定是最终决定,不能再申请复议。
常见错误
错误 | 正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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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议申请的期限是30个工作日 | 复议申请的期限是15个工作日 |
复议决定可以上诉 | 复议决定是最终决定,不能再申请复议 |
复议委员会由审批机构、人社部门和专家组成 | 复议委员会由审批机构、人社部门和法律专家组成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