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实生活中,夫妻一方借款并不少见。有的人认为,夫妻共同生活,理应共同承担债务,所以双方签名才更稳妥。然而,事实却并非如此。
根据《婚姻法》,夫妻一方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的,则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,双方负有连带清偿责任。但如果一方借款用于个人事务,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,由借款人个人承担还款义务。
为何不能双方签名?
既然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要还,为什么不能双方签名呢?这是因为:
1. 混淆债务性质
如果双方都签名,容易混淆债务性质,导致另一方误以为债务是共同债务。一旦债务人无力偿还,另一方将被要求承担全部还款义务,这对无辜的一方来说不公平。
2. 影响债权人权利
在债务清偿方面,债权人有优先受偿权。如果双方都签名,债权人将有权选择向夫妻中的任何一方追偿。这对夫妻中的低收入一方来说,无疑是一笔沉重的负担。
正确做法
那么,夫妻一方借款的正确做法是什么呢?
1. 分清借款用途
明确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,还是个人事务。对于用于个人事务的借款,借款人应独自承担还款责任,另一方不宜签名。
2. 签订书面协议
如果借款用于家庭共同事务,双方可以签订书面协议,明确借款用途、还款方式和责任分担。这不仅可以避免债务纠纷,还能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。
总结
夫妻一方借款,不能双方签名,否则容易混淆债务性质,影响债权人权利。夫妻在借贷前应分清借款用途,并签订书面协议,保障自身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