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,最近遇到了一些烦心事,想和大家聊一聊。我和老婆两个人在2020年买的房子,当时是两个人一起签的贷款合同。最近我们两个人出现了一些矛盾,老婆想离婚,但是她要求我一个人承担房贷,我不同意。于是她就把我告上了法庭,要求法院判决我一个人承担房贷。
开庭那天,我心里特别难受。我觉得明明两个人一起买的房子,一起还的贷款,凭什么现在要让我一个人承担?再说,我也没有能力一个人还房贷啊。我每个月工资就那么点,还要养孩子,如果一个人还房贷的话,我们娘俩可怎么活啊!
还好,法官支持了我的观点。法官说,虽然房产证上只有我的名字,但贷款合同上是两个人一起签的,所以两个人都有还贷的义务。而且,离婚后财产分割也应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,不能只让一方承担债务。
法官还说,如果我老婆坚持要求我一个人承担房贷,她可以要求法院拍卖房子,然后把拍卖所得的钱用来偿还贷款。但是,如果房子拍卖的钱不够还贷款,我老婆还要继续承担剩下的债务。
听完法官的话,我心里总算是松了一口气。我老婆现在还在闹离婚,但至少房贷的事情有了着落。我想在这里提醒大家,买房的时候一定要慎重,特别是贷款买房的时候,一定要两个人都签字。不然以后出现问题,吃亏的肯定是自己。